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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5日(日)|七

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,又七次回轉,說「我懊悔了」,你總要饒恕他。 路17:4

August 25, 2024 • 文:宣教日引|華語朗讀:凱西, 背景音樂:《珍珠般的眼淚》簡雅姍鋼琴創作演奏

在希伯來文化中,7是個完滿的數字。當主耶穌用這希伯來字時,象徵那得罪你的人已經做滿了讓你忍耐到極限的事,是個罪惡滿盈的人。然而,主說當你無法再忍受多一次的時候,原諒他吧!

如果我們要映照出天父的心,就必須把所有的後果交在祂手中,像神原諒我們一樣,原諒對方。原諒別人很痛苦,因為它要求我們必須放棄自己所認為的權利,它是根據憐憫行事。世人無法認可這種行為,但這正是主耶穌命令我們去做的原因。

我們也曾是罪惡滿盈的人,我們一再地排斥神,到不可想像的地步。可是神仍然赦免我們。

如果神能原諒我們的第七次罪,我們能不這麼做嗎?